马来西亚近日正式实施电子垃圾进口全面禁令,将其列入《2023年海关(禁止进口)法令》“绝对禁止”类别,不再允许任何部门以任何条件批准进口。此前,电子垃圾属于“有条件禁止”类别,环境局总监可在特定条件下予以审批放行。
全面禁令的出台,源于马来西亚长期面临的严峻电子垃圾非法流入压力。2021年至2025年间,超出56%的集装箱被检出含电子垃圾。环保组织“巴塞尔行动网络”调查报告显示,2023年1月至2025年2月,马来西亚从美国进口逾13.1万吨电子垃圾,约占同期美国电子垃圾出口总量的75%,马来西亚已成为美国电子垃圾的最大单一接收国。欧美企业借当地法规限制将废弃电子产品转运至马来西亚,由非法处理厂低成本处置,严重威胁当地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。
在监管机制层面,马来西亚推行多管齐下的全链条管控。一是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,财政部、外交部、内政部、环境部等多部门通过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提升管控效率;二是在全国入境口岸推行“逐箱核查+随机抽检”模式,加强口岸拦截;三是成立“电子垃圾协调特别委员会”,审视现有制度漏洞并优先处置高风险货物;四是加强与《巴塞尔公约》秘书处及国际刑警组织的合作,提升跨境追溯能力。在执法行动层面,去年马来西亚警方联合多部门捣毁57间境内非法电子垃圾处理厂,并通过设立专项秘书处统筹各部门协调会议,进一步明确监管方向。
马来西亚电子垃圾全面禁令的实施,对从事电子产品制造、回收、贸易及跨境物流的企业带来直接影响,相关企业须严格审查出口货物分类和申报内容,避免将废旧电子元器件与正常货物混运;与马来西亚合作方确认当地处置资质,并关注《巴塞尔公约》框架下跨境废弃物转移的最新规定,从源头规避法律风险。
